中国的房价从根本上应被看作一种税收
|最近才看了谢国忠的《诊断高房价》,其中有这样一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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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中国区别于其他国家之处在于,中国的土地属于政府所有。由于房产建设、销售过程中的土地费税占到总销售额的一半或更多,中国的房价从根本上应被看作一种税收。根据经济学原理,单纯从效率的角度出发,税收应被分摊给尽可能多的人口。因为当税收被大面积分摊时,每个人的负担就会相对减轻,其带来的效率损失就可限制在最小程度。而通过高房价来征税显然违背了这一规律,因为它只把负担加在每年那一小部分新购房者身上。
从再分配角度说,以高房价的形式征税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。购房者通常是中产阶级的核心。当他们不得不在住房上付出所有收入时,其社会经济地位将显著下滑。因此,以税收为目的的高房价将使财富分配极端化,处于两极的富人和穷人增多,而中产阶级规模很小。这样的社会结构是不利于稳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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